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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7日,泗陽縣水務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莊圩鄉政府正組織群眾遷埋行洪灘地上的墳墓並開挖魚塘,圈圩築壩,執法巡查人員當即進行制止,並向宿遷市水利局、市防指彙報情況。
  6月28日至7月4日,泗陽縣水利局每天派出執法人員在現場巡查,開展調查取證,兩次下達《責令限期改正水事違法行為通知書》,但違法人員繼續施工。
  7月5日至26日,宿遷市防辦及水政支隊組成調查組赴現場調查,期間兩次向泗陽縣防指下發通知,要求立即查處該違法行為,恢復河道灘地原狀。至7月31日,違法施工仍在進行,共在淮沭新河行洪灘地取土構築橫向阻水壩埂6條,每條壩埂長1250米,間隔200米;構築縱向壩埂4條,每條長1000米,築壩埂總長11500米,高出行洪灘地2.5米。向淮沭河兩側大堤迎水坡遷埋墳墓198座。
  8月20日、9月22日,江蘇省防汛防旱指揮部兩次專門發出《關於嚴肅查處卞壽祥在泗陽縣莊圩鄉淮沭新河行洪灘地違法建設生態養殖基地行為的通知》,要求宿遷市、泗陽縣高度重視,嚴肅查處該起嚴重水事違法行為,徹底平毀壩埂,全面恢復河道原貌。
  隨後數月內,省、市防指及水利部門,多次派員現場查處,督辦整改。至2014年5月底,整改工作順利通過省、市、縣三級水利部門共同組織的驗收,共清除養殖魚塘壩埂土方40餘萬方、拆除混凝土護坡5000多米,恢復了淮沭新河行洪灘地原貌,確保了該地區行洪安全。  (原標題:在淮沭河行洪灘地違法開發建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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